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

第十八条

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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