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能源监管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本办法对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进行监管。

制定机关
能源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