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创新中心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理事会(董事会)由参与创新中心建设的法人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等方面的代表组成。主要任务如下:

1. 制定创新中心章程。

2. 聘任创新中心主任。

3. 聘任专家委员会委员。

4. 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 制定建设运行方案。方案一般以三年为建设运行周期,应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管理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工作进度、考核指标等内容。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