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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