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