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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