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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