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章 考核发证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