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0年8月12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函和1990年8月13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