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以下统称“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制定机关
国家版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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