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革命旧址历史环境与文物本体构成完整叙事空间,应保护展示能够反映历史信息、具有标识性并与旧址关联密切的历史建筑、街巷、村落格局和肌理,以及地形、地貌、植被、水体等人文及自然环境,尽可能保留革命时期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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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