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革命旧址展示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评估旧址本体与环境保存状况、管理使用状况,深入挖掘革命史实与时代价值。

应精心凝练展示主题,科学制定展示计划,明确展示总体定位,完整构建展示体系,合理安排展示空间及参观流线。

应规范编制展示大纲、版式稿和讲解词,做到叙事逻辑和革命史实相一致、展示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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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