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革命旧址导览标识应准确、规范,形式设计须采用统一元素和样式,符合国家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满足环保、经济、美观、耐久要求。鼓励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丰富导览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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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