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革命旧址导览标识应准确、规范,形式设计须采用统一元素和样式,符合国家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满足环保、经济、美观、耐久要求。鼓励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丰富导览信息。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