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从事对台贸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