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对台贸易中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