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对台贸易中涉及国家统一、联合经营或者总量控制的商品,以及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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