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外国人、外国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批准,不得在船舶间转载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补给物品。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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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