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外国人、外国船舶入渔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缴纳入渔费并领取许可证。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机关同意,入渔费可予以减免。 经批准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的,应按规定缴纳港口费用。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外国人、外国船舶入渔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缴纳入渔费并领取许可证。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机关同意,入渔费可予以减免。 经批准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的,应按规定缴纳港口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