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同级民政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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