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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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