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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