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紧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四章 贷款管理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紧急贷款本息。对逾期的紧急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准备金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依法处置抵押物、质物,用于归还贷款本息;依法要求保证人履行还款保证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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