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紧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四章 贷款管理

第十二条

分行应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或其出资人、第三人签定《担保合同》,依法建立完备的贷款担保手续。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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