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第八条
企业(或单位)五年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企业(或单位)电信网现状; (二)本企业(或单位)五年发展思路、目标、重点; (三)本企业(或单位)建设资金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 (四)本企业(或单位)五年重点建设项目框架等。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管理
企业(或单位)五年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企业(或单位)电信网现状; (二)本企业(或单位)五年发展思路、目标、重点; (三)本企业(或单位)建设资金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 (四)本企业(或单位)五年重点建设项目框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