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有义务协助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在该场所内从事电信设施建设,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