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有义务协助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在该场所内从事电信设施建设,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