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内电信管道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电信管道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电信管道的建设规模、容量应当满足电信业务发展的需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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