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项目审批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规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应以业主单位的电信业务许可证范围为依据。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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