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反欺诈监督管理第七条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