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金融监管总局负责解释、修订。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