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
保险机构应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完善信息系统,稳妥处置欺诈风险,加强行业协作,开展反欺诈交流培训、宣传教育,履行报告义务。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
保险机构应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完善信息系统,稳妥处置欺诈风险,加强行业协作,开展反欺诈交流培训、宣传教育,履行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