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