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经营规则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