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三章 长江遇险和安全通信管理

第八条

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是指长江机动船舶发生重大危急事项,严重危及船舶安全,需要立即援救时和长江机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船上人员患有急病或发生气象突变以及要发送重要的涉及航行安全的各类遇险通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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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