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二十条长江航务管理局所属江岸电台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