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三章 长江遇险和安全通信管理

第十四条

长江机动船舶不得利用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使用频率进行非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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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