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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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