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发布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5号发布的《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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