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专利代理监管

第三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中不予公示的内容保密。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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