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第十八条专利代理机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信息应当与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信息一致。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