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