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机构配合。调查涉及地区的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协助。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