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调查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条

任务下达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对调查内容、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工作应当在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通过的,任务下达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质量调查结果。 省级质量调查结果应当在公布前报农业部备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