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年度为会计年度。
本办法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关联方”是指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