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十六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