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六十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制定项目后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后期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后期管理,重点对债务人履约情况、财务情况、信用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进行检查与分析。出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不利情形时,应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制定项目后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后期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后期管理,重点对债务人履约情况、财务情况、信用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进行检查与分析。出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不利情形时,应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