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良资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