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不良资产处置
第三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在处置公告和竞价通知中进行受让人资格提示,要求受让人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并严格审查受让人资格,同时应要求交易场所进行受让人资格提示与资格审查。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不良资产处置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在处置公告和竞价通知中进行受让人资格提示,要求受让人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并严格审查受让人资格,同时应要求交易场所进行受让人资格提示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