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六十七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 第四节 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十七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 第四节 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