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六十六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 第四节 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十六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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