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第六十五条第三章 会计核算 / 第四节 编制财务报告第六十五条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